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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安全监管局出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6/11/09|来源:未知|专栏: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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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安全监管局出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意见
 
按照遵义市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近日,遵义市安全监管局出台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全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作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牢牢抓在手上,通过深入开展企业安全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工艺水平,促进企业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确保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该意见明确“三级守信企业”由县级安委会办公室审定,“二级守信企业”由县级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审定,“一级守信企业”由县、市安委会办公室逐级审核后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定。对审定通过的守信企业在网站或媒体上予以公示,符合条件由相应级别的安委会办公室对企业颁证,并在网站或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该意见规定各级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守信企业,在行政审批、评先评优、项目核准、信贷准入、财税扶持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纳入失信 “黑名单”管理的企业,在信贷、融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项目审批等方面,一律采取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