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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执行难”需要合力 广泛凝聚各界共识化解“执行难”,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8/06/14|来源:人民日报|专栏: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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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执行难”,总会有人认为是法院一家的事情,但在采访中,不少一线的同志却认为,解决“执行难”问题需要强大合力,归根结底是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

为什么看上去只是法院工作一个分支的“执行”,却需要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一齐参与?这就需要回到当前“执行难”的现状上来分析。积案多、信访多,这是许多基层法院在执行时常常面对的问题。为此,许多执行法官不得不每天都与各色各样的“老赖”斗智斗勇。许多基层法院执行法官都有这样的困惑:为什么做了那么多工作,执行还是这么难,群众还是不理解?事实上,问题的症结在于“执行难”的成因复杂,是各种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在执行环节的集中体现。

对症下药,既然“执行难”绝非法院一家之力就能根治,那么化解“执行难”也必须进行综合治理,统筹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强大合力。2016年的全国两会上,“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郑重承诺被提出。两年多来,各地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其中对方方面面力量的整合功不可没。

在综合治理上,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联合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乘飞机,不能坐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让“老赖”寸步难行,处处受限,这正是化解“执行难”的具体体现。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全国法院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6.1万人次,限制1014.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91.2万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221.5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这背后要归功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改委等60多个单位构建信用惩戒网络,从而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共同发力的信用惩戒体系。如今,“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了不少“老赖”最胆战心惊的事情。

广泛凝聚各界共识化解“执行难”,就是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实现司法为民。毕竟,执行是公平正义的最终实现,只有当法院的一纸判决能够真正兑现,司法的公信力才能在老百姓心目中牢牢树立。